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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9年青岛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青建管函字〔2009〕4号
 
关于召开2009年青岛市建筑业
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更广泛地开展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提高我市建筑业QC小组活动水平,总结经验、交流成果、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QC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全面提高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经研究,拟于4月初召开2009年青岛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2008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情况;

    2、发表成果,交流经验,评选优秀QC小组成果;表彰全市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选拔推荐优秀QC小组代表参加省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

    二、优秀QC小组评选、推荐条件

    1、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成果有普遍推广意义;

    2、注重全员参与,有广泛的群众性,活动过程和活动成果有所创新,有较强的应用前景;

    3、申报的成果应是2007年以来取得的,并已获得本企业、地区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的成果,要侧重于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为主体的"现场型",重视小组现场活动的记录和凭证,以及能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小、实、活、新"的特点,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优秀QC小组成果。

    三、其他事项

    1、发布QC小组成果全部采用投影、电脑多媒体形式,要求图像清晰、美观、整洁,每个成果发布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发布人必须为小组成员,并现场回答评委和与会代表的提问。QC小组所在单位须填写现场评审表(附件1),随成果发布材料发布会前送交市建管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2、参加QC成果发布的小组须准备成果书面材料(12份)和多媒体音像资料(光盘或U盘),于3月30日前报送市建管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性质量管理工作,认真组织会议材料,评审结果将与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工程业绩、评奖等有机结合。

    4、参照省质协收费标准,每个QC小组成果交评审费300元。企业参会人员会议费用自理。

    5、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市建管局工程处联系电话:85066913,传真:85063891

    附件:1、QC小组活动成果现场评审表

    2、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表

    3、全市建筑业优秀QC小组申报表

    4、全市建筑业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表

    5、全市建筑业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二○○九年三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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