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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深基坑工程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2层以上(含2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石油大厦基坑工程开挖深度为10.6~18.6m,局部达23m,周边环境条件差,水文地质状况复杂。
1 工程概况
 青岛石油大厦工程位于青岛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延安三路与晓望路交叉路口北侧。地上22层,地下4层,框架核心筒结构,筏板基础。基坑采用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局部采用旋喷桩加锚杆的支护体系。
1.1周边环境情况
(1)基坑东侧开挖线距延安三路人行道2m,人行道下埋设电缆和市政管网,地下管线复杂。
(2)基坑东南侧开挖线与青岛第三加油站量小距离仅有1m,地下埋有储油罐及油管,埋深4.5m。
(3)基坑西侧开挖线距青岛铅笔厂宿舍楼约5m,该楼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础均高于基坑深度,且该区为杂填土。
(4)基坑开挖线北侧距原有挡土墙2~5m,基底至挡土墙最高处达21.4m,挡土墙北侧为国风药业办公楼,该楼为筏板基础,基础埋深5m。
1.2水文地质状况
土质为杂填土层,粉质黏土、含黏性土砾沙,强风化花岗岩及煌斑岩。
(1)场内西区第四系土层厚度约为1.5~9.6m,主要是杂填土,占基坑面积的1/3。
(2)场区基岩为燕山晚期花岗岩及后期呈脉状产出细粒花岗岩及煌斑岩岩脉,基岩起伏较大。
(3)场区地下水、水位埋深1.4~8.6m,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基岩风化裂隙水。
2 主要施工技术方案
(1)土方采用分层、分段开挖,石方采用浅孔密集式松动爆破后机械开挖。同时,采用边开挖边支护的办法,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的安全。
(2)采用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旋喷桩、局部小角度旋喷桩止水帷幕、肋梁、注浆花杆和钢筋砼扶臂等方式进行基坑边坡支护。具体做法如下:
①基坑西侧、北侧挡土墙设旋喷桩止水帷幕,桩顶设置钢筋砼冠梁、钢筋砼扶臂进行加固,冠梁下设预应力锚杆。
②基坑西侧局部设小角度旋喷桩,提高土体抗剪能力,并形成止水帷幕。
③基坑东侧的加油站处采用钢筋砼扶臂对原围墙进行加固,并设置预应力锚杆、肋梁。
④基坑东侧的人行道处设置注浆花杆一道,顶部设水平梁,以保证其整体性,下部设预应力锚杆。
(3)降水体系采用集水坑明排方式,经抽水设备排至基坑西侧顶部的排水管网。
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审查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是否合理,是否遵循了 “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②基坑围护结构的选型是否可靠,是否充分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基坑平面尺寸能否满足地下室施工的空间要求,是否会对地下室外墙的支模、防水、回填等施工造成影响。
③降水系统的设计是否会对基坑围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④基坑监测的项目、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观测频率和临界状态报警值、监测结果处理及反馈等是否符合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要求和现场的具体特点。
⑤设计文件提出的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避免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是否合理。
⑥设计方案是否经专家组评审(应提供专家组评审报告),并经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设计图纸是否加盖评审专用章。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基坑工程应急预案和基坑变形监测专项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承包合同的要求,施工技术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体系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等各项措施是否健全。
②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③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审查同意。
(3)方案实施前,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资料文件,编写深基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
(5)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对工程周边环境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受水面积、地表水流向等作进一步检查,绘制基坑周边环境图,并悬挂上墙。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布设标记,并做好记录。
(6)审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4.1土石方开挖监理
(1)土方开挖前复核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和基坑开挖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开挖方式、开挖顺序、分层厚度、分段长度、边坡坡度、运输线路以及材料堆放位置、基坑排水措施是否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巡视检查,避免出现边坡塌方事故。根据不同土层土质情况采用适当的挖方坡度;做好排水、降水措施;坡顶荷载距坡顶边缘的距离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土方开挖二自上而下分段分层依次进行,避免先挖坡脚,造成坡体失稳。
(2)石方爆破前对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炸材料、爆破器材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中间检查和工序验收,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控制爆破范围,在距离边坡2m内不允许施爆,可采用冲击锤或静态爆破施工;检查炮孔孔位、成孔深度、装药密度、堵塞长度、起爆网络、爆破防护措施等是否符合爆破方案的要求;引爆前对爆破指挥、爆破警戒进行检查,保证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4.2旋喷桩施工监理
(1)旋喷桩施工前检查桩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水泥浆液配合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注浆设备、管道系统和电路是否运转正常。
(2)旋喷桩施工时应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检查钻孔的入岩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注浆压力和旋喷管的提升速度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检查注浆量是否正常,桩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预应力锚杆施工监理
(1)预应力锚杆施工前,检查钻孔机具是否满足土层锚杆钻孔的要求。
(2)钻孔前检查锚杆的孔位、孔径和锚杆钻孔机的倾斜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钻孔时应检查钻进速度,防止埋钻、扣钻、坍孔、掉块、涌砂和缩颈等质量问题,终孔后检查成孔深度是否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3)锚杆杆体安放前检查杆体的质量、杆体长度、直径及杆体组装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杆体安放后,检查杆体的安放角度和入孔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锚孔注浆施工前,应核查试验锚杆的拉拔试验报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锚孔注浆实行旁站监理,检查注浆水灰比、注浆压力及注浆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锚杆张拉前检查锚具、锚杆、台座和张拉设备的安装是否正确,锚杆的张拉顺序是否会对邻近锚杆产生影响,预张拉后各部位的接触是否紧密,杆体是否平直。锚杆张拉时检查锚杆张拉等级是否达到设计拉力,观测时间内锚头位移值是否符合要求。锚杆张拉后按施工工艺的要求进行锁定作业。
4.4基坑坡面混凝土喷射施工监理
(1)在基坑坡面混凝土喷射前,重点检查挂网土钉的长度要达到设计要求;钢筋网片固定是否牢固,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喷射混凝土配合比是否合理;泄水管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机械设备、风、水管路和电路是否运转正常。
(2)在基坑坡面混凝土喷射施工时应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检查喷射混凝土的喷射顺序及厚度,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是否符合规定。
4.5钢筋混凝土扶臂施工监理
(1)混凝土浇筑前核查钢筋、模板等分项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混凝土进场后,监理应检查混凝土开盘鉴定报告、配合比通知单、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2)混凝土浇筑时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混凝土的振捣等是否符合要求。
(3)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及支撑,拆模后应对混凝土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合格后纳入基坑变形监测范围。
4.6基坑监测监理
(1)根据监测方案,对监测基准点的设置、监测点布置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
(2)督促基坑监测单位按监测方案的监测时间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监测报告,监理应认真审核监测报告。当监测采集数据接近报警界限时,应加大监测频率、当监测采集数据达到报警界限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为避免基坑重大事故的发生,还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基坑支护体系及周边邻近建(构)筑物进行监测,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注意对监测点的沉降值和位移值进行监测,并及时整理监测记录。
(4)石方爆破施工后,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监测。遇台风、大雨及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情况复杂等情形,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加强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沉降、变形、地下水位变化等观察工作。
5 结论
(1)监理应当认真研读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熟悉图纸的内容和要求,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方案的调整要严格审核。
(2)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对重要工序的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现场施工准备和组织准备的质量进行检查。
(3)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对重要的施工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杜绝为赶工期野蛮施工,避免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4)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做好材料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于工程;对施工机械及配套使用的管路状况有效掌握,以保证施工质量满足要求;加强对现场的巡视与检查,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5)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时,应控制好基底标高,防止因超挖、超深破坏基础的原始结构。如发生超挖、超深,处理方案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6)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例如在加油站、油气库等部位的锚杆钻孔施工时,应严格控制钻进深度,不得破坏地下储油罐、油路等设施。钻孔时若发现孔内有不明气体外溢,应立即停止钻进,查找原因,改进钻进方法。同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覆盖物等防护用品和救援器材设备,预防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7)注浆施工时应对周边的管井进行巡查,防止水泥浆渗入管井,造成管道系统堵塞。同时也可以检查是否有冒浆现象。
(8)基坑排水系统应运行有效,满足降水设计要求,同时应有合理的导流措施,防止地下水进入基坑。对周边市政给水、雨污水管道定时巡查,发现渗漏应及时处理,防止渗漏对基坑造成危害。
(9)对施工中的工程签证要及时准确,如对基坑内不同土层土质的分界线、标高、采用的施工方法、完成的工程量,基坑排水设备、特殊施工机械的台班等的记录应翔实,签证应及时。工程签证应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认。
(10)深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工后,应组织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对深基坑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对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稳定性、时效性等方面出具书面意见,并报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以上内容仅对石油大厦深基坑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了总结,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局限性。由于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本工程得以顺利完成,实现的预期的质量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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